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,优化村(社区)干部队伍结构,提高村(社区)干部整体素质,建设一支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能力突出的村(社区)干部队伍,计划公开招聘村(社区)工作人员3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设置
新华村1人、中华村1人、振阳村1人。
二、报考条件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、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能够熟练应用Word、Excel等办公自动化软件;
3、盘湾镇户籍或者在盘湾镇居住1年以上;
4、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90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期间),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、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(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5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、政治觉悟不高,“四个意识”不牢,“四个自信”不强,“两个维护”不够自觉的;
2、组织观念不强,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法治意识淡薄的;
3、受过刑事处罚、存在“村霸”和涉黑涉恶问题、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;
4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、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,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;
5、不担当不作为,缺乏斗争精神,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;
6、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;
7、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、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;
8、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,影响社会稳定的;
9、廉洁自律有问题、道德品行不良、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;
10、以暴力、威胁、贿赂、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;
11、其他不适合在村(社区)工作的情形。
三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、方式、地点
报名时间:2026年6月3日至 6月5日,上午8:30—11:30、下午2:30—6:00。
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报名地点:盘湾镇人民政府511办公室
(二)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
1、报名材料
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:
(1)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;
(2)《2026年盘湾镇公开招聘村(社区)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1);
(3)村(社区)提供的个人关于政历的证明材料(附件2);
(4)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,常住人口需提供所居住村(社区)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(附件3);
(5)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学信网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
(6)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2、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3、本次公开招聘设1:2开考比例,报名结束后,总人数达不到1:2开考比例的,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。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。
四、考试方式、科目、时间和实施办法
(一)笔试
1、笔试卷面总分100分,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农村工作基础知识,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,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。
2、报名人员应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,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。
3、笔试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。
(二)面试
1、面试人选确定: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按招考计划数1: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(含末位同分者),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
2、面试内容: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,面试总分100分,设60分合格线,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,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。
3、面试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。
(三)实施办法
1、总成绩以笔试、面试成绩4:6比例计算,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。如报考者出现总成绩同分的,取面试成绩高者;如出现笔试、面试均同分的,由面试考务组现场加试。
2、参加应聘人员,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,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本人,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五、聘用
考试结束后,根据最终成绩,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;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,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。
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盘湾镇党委组织考察,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;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盘湾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及“创业盘湾”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,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由相关村(社区)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手续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。实行6个月试用期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正式聘用;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终止聘用关系。
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。岗位要求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,违约者取消当年绩效考核报酬。
六、招聘政策咨询
咨询电话:0515-82732104
七、招聘工作监督
镇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。
监督电话:0515-82733559
附件1:2026年盘湾镇公开招聘村(社区)干部报名登记表
附件2:常住居民证明
附件3:个人政历证明材料
射阳县盘湾镇人民政府
2026年6月2日
原文来自公众号:创业盘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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